南京市江北新区业余围棋升级赛管理办法
第一章 适用范围及定义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业余围棋级位管理,推动我区围棋运动健康发展,根据江苏省围棋协会段级位赛事管理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南京江北新区业余棋手围棋级位水平的等级标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南京市江北新区所有参与围棋升级赛的业余棋手;为南京市江北新区业余棋手提供其围棋级位等级证明;为南京市江北新区各类围棋比赛和活动组织提供统一、客观、公正的围棋级位等级标准。
第二章 管理认证及授权
第四条 组织机构
(一)根据江苏省围棋协会的相关要求,南京市棋类运动协会负责建立“南京市级位证书数据库”。
(二)南京市业余围棋升级赛采用属地化管理,南京市江北新区围棋协会负责制定并落实南京市江北新区业余围棋升级赛管理办法,是南京市江北新区业余围棋级位等级评定、认证及称号授予的主办单位。
(三)南京市江北新区围棋协会在江北新区宣传部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比赛,采用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主办的比赛进行管理。
(四)南京市江北新区业余围棋升级赛的举办地点须放在江北新区范围内。
第三章 承办申请
第五条 申请承办比赛的条件
(一)辖区内所属机构申请承办比赛的,需要具备(教育、文旅、市场监督部门核发的)校外培训机构资质且业务范围包含围棋培训,提交申办材料时须附上相关资质证明的复印件。
(二)区棋协对比赛场地的办赛条件和安全措施进行实地考察,拿到安全承诺书后方可接受该机构的申报。
(三)申请承办比赛的机构须具备两名及以上裁判员(持有裁判员证书),提交申办材料时须附上裁判员证书的复印件。
第六条 申请承办比赛的流程及办赛要求
(一)申请承办比赛的机构须至少提前一个月提交盖章后的书面材料。
(二)得到江北新区围棋协会的同意回复后,方可举办比赛。
(三)参赛人数最低要求:每组不低于30人或总人数50人(每组不低于20人)。
第四章 等级划分及参赛细则
第七条 围棋业余级位等级评定单位“级”为围棋运动水平等级评定的基本单位;业余级位以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八条 围棋业余级位等级称号设置及分组参赛细则
(一)根据江苏省围棋协会级位证书中的级位设置,南京市围棋业余级位从高到低共分10个等级,最高是1级,以下依次分别为2级、3级、4级、5级、6级、7级、8级、9级、10级。
(二)南京市业余围棋升级赛从高到低共分为5个组别,最高是升1、2级组,以下依次为别为升3、4级组、升5、6级组、升7、8级组、升9、10级组。
(三)所有参赛选手不得跨组别报名(没有9级、10级证书的选手不得报名参加升7、8级组及以上比赛),其它组别依次类推。对于部分成绩特别优秀的棋手,可直接跳级。
第五章 升级规则及办法
第九条 比赛办法
(一)升1、2级组、升3、4级组及升5、6级组采用比赛形式,共进行五轮比赛。
(二)升7、8级组及升9、10级组采用试卷形式进行考核,试卷由围棋知识答题、棋力测试、礼仪考察、三轮对弈四个部分组成。考官现场评分并公布考核结果。
第十条 升级办法
(一)升1、2级组:比赛后胜四局及以上者定为1级、胜三局者定为2级。
(二)升3、4级组:比赛后胜四局及以上者定为3级、胜三局者定为4级。
(三)升5、6级组:比赛后胜三局及以上者定为5级、胜两局及以下者定为6级。
(四)升7、8级组:考核后获得80分及以上者定为7级、未获得80分者定为8级。
(五)升9、10级组:考核后获得80分及以上者定为9级、未获得80分者定为10级。
第十一条 跳级办法
(一)升3、4级组:比赛后胜五局者定为2级。
(二)升5、6级组:比赛后胜五局者定为4级。
(三)升7、8级组:考核后获得90分者定为6级、获得100分者定为4级。
(四)升9、10级组:考核后获得90分者定为8级、获得100分者定为6级。
第六章 证书管理
第十二条 等级评定、认证及称号授予
(一)南京业余棋手通过比赛或考核取得相应级位的评定结果,并在通过南京市棋类运动协会的认证后,被授予相应的等级称号。
(二)南京业余棋手的等级称号通过南京市棋类运动协会官方网站的“南京市级位证书数据库”公布和查询。
(三)南京市棋类运动协会网址www.njqixie.org.cn
第十三条 业余级位证书信息的公布和查询
(一)江北新区范围内的所有升级赛,须在“比赛规程”、“补充规定”及“办证通知”上的显著位置,明确备注并告知家长等级评定和认证的周期在40天以内。40天后,请自行在南京市棋类运动协会官网验证并查询相关证书信息,如有疑问,可拔打南京市棋类运动协会查询电话:025-86661805。
(二)江北新区围棋协会在赛后一周内将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及证书信息提交到南京市棋类运动协会,以保证数据库的录入和公布,便于家长查询。
(三)南京业余棋手在“南京市级位证书数据库”中的数据和《南京市业余围棋升级赛荣誉证书》的信息保持一致。此内容将作为南京业余棋手报名参赛和等级评定的依据。
第七章 办赛要求及收费
第十四条 升级赛主、承办要求
(一)江北新区围棋协会每年可主办两次升1、2级组的比赛,四次升3、4级组的比赛。
(二)升5、6级组、升7、8级组、升9、10级组的比赛,江北新区内所属具备申办条件的机构均可向江北新区围棋协会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承办。
第十五条 为保证本区市场秩序,江北新区举办的升级赛,江北新区围棋协会将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公平合理的制定相对统一的收费标准。此标准原则上不超过省棋协段位比赛的相关标准或惯例。
第八章 监管规定及附则
第十六条 监督和规范
(一)加强裁判队伍的培养,实现持证上岗。
(二)江北新区内的承办单位须经过江北新区围棋协会认证,在承办比赛的过程中,承办单位如出现严重失误或管理混乱等问题,江北新区围棋协会经过调查后做出处理,情节严重的,可暂停升级赛承办资格。
第十七条 裁判员选派
(一)升1、2级组、升3、4级组的比赛由南京市棋类运动协会负责选派裁判长,并推荐部分裁判员。
(二)升5、6级组、升7、8级组、升9、10级组的比赛由江北新区围棋协会负责选派裁判长,并推荐部分裁判员。
第十八条 解释和修订
本办法由南京市江北新区围棋协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其他文件和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生效
本办法自2023年4月10日起生效。
南京市江北新区围棋协会
2023年4月9日